各学院、教学点:
我校2018年下半年应用型自考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即将开始,根据川教考院〔2018〕188号文件精神,为做好本次办证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毕业生所在学院需要准备的材料
1、制作毕业生名册。根据省考办下发的2018年下半年毕业生预提名单(预计11月16日下发),按照毕业条件认真审查、核实并制作毕业生名册(模板见继教院网站下载专区)一份。毕业生信息应准确无误并经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。毕业生名册应分专业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。
2、收集毕业生提交的毕业申请书。按照考生本人提交的贴有考生身份证、准考证复印件,并且手填的毕业申请书(见附件)一式两份,认真核对毕业生的基本信息(含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出生年月、身份证号、民族、专业名称等),并按毕业生名册顺序整理纸质材料。
3、完善学历信息表。按照要求准确无误的录入本科毕业生的前置学历信息,认真填好学历信息表(样表见继教院网站下载专区)。注:自2016年上半年161次以后(含161次)取得毕业论文成绩的考生,不再报验其学历信息。
4、收集本科毕业生的前置学历证明材料。本科毕业生需出示专科(或以上)学历证书原件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认证报告》原件供查验,并提交复印件(a4纸复印)一式两份,各教学点应认真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空白处写下“与原件一致”字样并签字,同时按毕业生名册顺序整理纸质材料。
二、毕业申请材料的报送
各学院请于2018年11月29日前,将毕业生名册电子稿及毕业申请纸质材料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,同时统一领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,并组织指导学生填写。
继续教育学院
2018年10月24日
附件:
附件
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
准考证号 | 姓名 | 性别 | 民族 | 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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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申请毕业专业名称: 专业编码: |
已核本人毕业信息正确无误。 考生签名: 联系电话: 县(市、区)招考办审核意见: 审核人: 年 月 日 |
市(州)招考办或院校自考办审核意见: 审核人: 年 月 日 |
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组意见: 审核人: 年 月 日 |
注:请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考籍表附后